未启动的当口,黄居仁这位刚走出乡村投入革命运动的热血青年,就能够迅速抓住中国革命的关键问题并发出如此呐喊,不仅需要非凡的胆识,更需要对历史和现实清醒的辨别力和深刻的感悟力;而这种认识水平和胆略,在同时代的青年学生中不能不说是较为超前的。
黄居仁提出过“整顿吏治、免除苛捐杂税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”的治国理政主张。这是他在1925年12月1日的《团广州地委政治报告》中提出来的。这个时候,黄居仁任共青团广东区委组织部部长兼区委书记。
关于政权建设问题,黄居仁认为,在相继平定陈炯明和杨希闵、刘震寰等叛乱势力,广东革命根据地基本稳固后,国民政府的当务之急是改革内政和肃清土匪,以争取民心和创造稳定的建设环境,从根本上巩固革命政权。关于内政问题,黄居仁认为,一是“整顿吏治”,把广东划分为5个行政区,“每区设一行政委员,负全权整理的责任”;二是免除苛捐杂税,即便现实力不能及,但仍要以此为目标,“使民众不要怀疑国民政府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是假的”。减轻民众负担、免除不合理的税负,尤其是以发展经济增加就业机会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思想,即便今天看来,仍不失为有建设性的真知灼见。
1926年3月31日,黄居仁在国民党广东省执行委员会青年部主办的《广东青年》上发表《国民革命与阶级斗争》的长文,反驳国民党认为阶级斗争是分散国民革命力量的“自杀”行为,进而要求取消阶级斗争的说法,诠释“民族斗争与阶级斗争是国民革命早日成功”的动力。他结合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,提出阶级斗争“是一种不可避免的事实,是社会进化的必然规律”。
市党史办有关研究人士分析,黄居仁早年的这三篇文章,无论是其理论价值还是实践意义,都可谓同时代的代表性力作。这种发自社会底层和来自革命第一线的声音弥足珍贵,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,对于反驳“告别革命”论等错误思潮有着更强的说服力。
1927年7月,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的指示,黄居仁负责组建了中共汕头市委,黄居仁任书记,陈国威为组织部长。8月中旬,八一南昌起义部队南撤,拟到广东东江地区与当地农民运动会合,开展土地革命斗争。黄居仁代表市委表示坚决执行中共广东省委的指示,全力做好接应起义军入粤的工作。组建汕头市革命委员会,负责组织群众,发动武装暴动与策应起义军入汕的事宜。同年12月,中共广东省委调黄居仁回广州市,担任省委巡视员,协助指挥广州武装暴动。次年1月,黄居仁从香港到惠阳赴任中共惠阳县委书记,在县委会议上,要求惠阳全体共产党员,做好武装暴动的准备工作。但这场暴动并未最后实施。1928年3月29日,黄居仁给省委的报告中说明了没有发动暴动的原因,主要有两点:一是群众发动不充分,暴动的主要力量是农民,但是农民对待暴动持怀疑态度。二是县委认为在主观上亦无太大把握。如果暴动起来,说不定打一两仗就散了,“结果是敌人反攻、烧村、杀人,使党的工作完全垮台”。1928年5月,黄居仁任省委巡视员,回广州协助中共广州市委书记吴毅进行工作。
8月,黄居仁夫妻被国民党当局抓捕。11月,黄居仁夫妇在红花岗刑场英勇就义。时年黄居仁25岁,其妻张雪英年仅24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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